学位授予
各研究生培养学院、研究生导师及2025届研究生:
2025届第三批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时间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2025届第三批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
工作时间 |
工作 内容 |
工作要求 |
2025.6.30前 |
预答辩及修改论文 |
各学院自行组织,学生须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中“学位管理——我的学位信息——预答辩”发起申请。 |
2025.7.1- 2025.7.2 |
研究生提交相似性检测论文 |
1. 申请答辩的论文100%参加相似性检测,学生须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中“学位管理——我的学位信息——重复率检测”发起申请; 2. 学校对学位论文全文进行相似性检测,相似性检测论文即为盲审论文,论文中应隐去学校名称、导师姓名和学生姓名; 3. 提交电子版论文(pdf格式),论文应为参加正式答辩的终稿版本; 4. 涉密论文的相似性检测和双盲评审按照学校相关保密管理规定及《云鼎手机平台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管理办法》(云鼎手机平台校发〔2022〕41号)执行。 |
2025.7.3- 2025.7.5 |
研究生院组织论文相似性检测 |
总相似比(包含分章节)<25%,为合格;25%≤总相似比<40%允许修改一次;40%≤总相似比<50%需修改论文后下一批次再按相关程序申请学位;≥50%将按照《云鼎手机平台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》(综发〔2018〕18号)处理; |
2025.7.6- 2025.8.24 |
组织论文盲审 |
盲审结果的应用及处理按照《云鼎手机平台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实施办法(修订)》(云鼎手机平台校发〔2023〕60号)执行。 |
2025.9.7前 |
组织论文答辩并提交学院学位分委员会讨论 |
1.学生须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中“学位管理——我的学位信息——论文答辩”发起申请; 2.答辩的具体要求按照《云鼎手机平台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(修订)》(云鼎手机平台校发〔2025〕2号)及《云鼎手机平台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管理办法(修订)》(云鼎手机平台校发〔2023〕59号)执行。 |
2025.9.14前 |
学位数据上报及论文归档 |
1. 学位数据上报通过“学位管理——我的学位信息——学位数据上报”发起申请; 2. 论文归档通过“学位管理——我的学位信息——论文归档”发起申请,定稿后的学位论文电子版(包含导师及学生电子签名、日期,与提交图书馆的论文保持一致); 3. 学院需提交2份签字盖章后的学位申请书; 4. 学生本人向图书馆信息部(电话5928805)提交纸质及电子版学位论文(保密论文须由学院负责,根据相关规定将纸板及电子版论文统一提交至研究生院保存,无需提交至图书馆); 5. 纸板论文:准备2份纸质板论文,1份提交图书馆,1份提交至学院,由学院统一送至研究生院。 |
2025.9月下旬 |
召开校学位会 |
二、2025届第三批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
工作时间 |
工作 内容 |
工作要求 |
2025.6.30前 |
预答辩及修改论文 |
各学院自行组织,学生须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中“学位管理——我的学位信息——预答辩”发起申请。 |
2025.7.1- 2025.7.2 |
研究生提交相似性检测论文 |
1.申请答辩的论文100%参加相似性检测,学生须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中“学位管理——我的学位信息——重复率检测”发起申请; 2.学校对学位论文全文进行相似性检测,相似性检测论文即为盲审论文,论文中应隐去学校名称、导师姓名和学生姓名; 3.提交电子版论文(pdf格式),论文应为参加正式答辩的终稿版本; 4.涉密论文的相似性检测和双盲评审按照学校相关保密管理规定及《云鼎手机平台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管理办法》(云鼎手机平台校发〔2022〕41号)执行。 |
2025.7.3- 2025.7.5 |
研究生院组织论文相似性检测 |
总相似比(包含分章节)<25%,为合格;25%≤总相似比<40%允许修改一次;40%≤总相似比<50%需修改论文后下一批次再按相关程序申请学位;≥50%将按照《云鼎手机平台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》(综发〔2018〕18号)处理; |
2025.7.6- 2025.8.24 |
组织论文盲审 |
盲审结果的应用及处理按照《云鼎手机平台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实施办法(修订)》(云鼎手机平台校发〔2023〕60号)执行。 |
2025.9.7前 |
组织论文答辩并提交学院学位分委员会讨论 |
1.学生须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中“学位管理——我的学位信息——论文答辩”发起申请; 2.答辩的具体要求按照《云鼎手机平台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(修订)》(云鼎手机平台校发〔2025〕2号)及《云鼎手机平台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管理办法(修订)》(云鼎手机平台校发〔2023〕59号)执行。 |
2025.9.14前 |
学位数据上报及论文归档 |
1.学位数据上报通过“学位管理——我的学位信息——学位数据上报”发起申请; 2.论文归档通过“学位管理——我的学位信息——论文归档”发起申请,定稿后的学位论文电子版(包含导师及学生电子签名、日期,与提交图书馆的论文保持一致); 3.学院需提交2份签字盖章后的学位申请书; 4.学生本人向图书馆信息部(电话5928805)提交纸质及电子版学位论文(保密论文须由学院负责,根据相关规定将纸板及电子版论文统一提交至研究生院保存,无需提交至图书馆); 5.纸板论文:准备3份纸质版论文,1份提交图书馆,2份提交至研究生院。 |
2025.9月下旬 |
召开校学位会 |
请各相关学院办公室、研究生导师及2025届毕业生按照上述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,尽早做好学位论文答辩的相关准备工作。
特此通知。
研究生院
2025年6月2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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